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初步核算,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比上年增长16.3%。
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长28.8%;牛肉产量698万吨,增长3.7%;羊肉产量514万吨,增长4.4%;禽肉产量2380万吨,增长0.8%。牛奶产量3683万吨,增长7.1%;禽蛋产量3409万吨,下降1.7%。2021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0.5%、4.0%。
丨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 发展预期目标较好完成
(2022年1月17日)
国家统计局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
一、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285万吨,比上年增加1336万吨,增长2.0%。其中,夏粮产量14596万吨,增长2.2%;早稻产量2802万吨,增长2.7%;秋粮产量50888万吨,增长1.9%。分品种看,稻谷产量21284万吨,增长0.5%;小麦产量13695万吨,增长2.0%;玉米产量27255万吨,增长4.6%;大豆产量1640万吨,下降16.4%。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比上年增长16.3%;其中,猪肉产量5296万吨,增长28.8%;牛肉产量698万吨,增长3.7%;羊肉产量514万吨,增长4.4%;禽肉产量2380万吨,增长0.8%。牛奶产量3683万吨,增长7.1%;禽蛋产量3409万吨,下降1.7%。2021年末,生猪存栏、能繁殖母猪存栏比上年末分别增长10.5%、4.0%。
二、工业生产持续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较快增长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5.3%,制造业增长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4%。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2%、12.9%,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8.6、3.3个百分点。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分别增长145.6%、44.9%、33.3%、22.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8.0%;股份制企业增长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9%;私营企业增长10.2%。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环比增长0.42%。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3%,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750亿元,同比增长38.0%,两年平均增长18.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9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三、服务业持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全年第三产业较快增长。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分别增长17.2%、14.5%、12.1%,保持恢复性增长。全年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比上年增长13.1%,两年平均增长6.0%。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3.0%。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7%,两年平均增长10.8%。12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保持在60.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558亿元,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65亿元,增长12.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93928亿元,增长11.8%;餐饮收入46895亿元,增长18.6%。基本生活消费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20.4%、10.8%。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9.8%、18.8%。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环比下降0.18%。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042亿元,增长12.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5%。
五、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势较好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3.9%。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4%,制造业投资增长13.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4.4%。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增长1.9%;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1%。民间投资307659亿元,增长7.0%,占全部投资的56.5%。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7.1%,快于全部投资12.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2.2%、7.9%。高技术制造业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5.8%、21.1%;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60.3%、16.0%。社会领域投资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卫生投资、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4.5%、11.7%。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环比增长0.22%。
六、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9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出口217348亿元,增长21.2%;进口173661亿元,增长21.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43687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24.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6.7%,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6%,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508亿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出口21777亿元,增长17.3%;进口15730亿元,增长16.0%。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6047亿元。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涨幅高位回落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3%,衣着上涨0.3%,居住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通信上涨4.1%,教育文化娱乐上涨1.9%,医疗保健上涨0.4%,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1.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1%,鲜菜价格上涨5.6%,猪肉价格下降30.3%。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上涨0.8%。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8.1%,12月份同比上涨10.3%,涨幅比上月回落2.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2%。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11.0%,12月份同比上涨14.2%,环比下降1.3%。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降低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0.5个百分点。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本地户籍人口为5.1%,外来户籍人口为4.9%。16-24岁人口为14.3%,25-59岁人口为4.4%。12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加691万人,增长2.4%。其中,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4.1%;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4432元,比上年增长8.8%。
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189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0,比上年缩小0.0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8%。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18446元,中间收入组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44949元,高收入组85836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6%,两年平均名义增长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两年平均增长4.0%。
十、人口总量有所增加,城镇化率继续提高
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311万人,女性人口6894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88(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822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5%;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14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0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9835万人,减少1157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即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50429万人,比上年增加1153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8467万人,比上年增加885万人。
总的来看,2021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主要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结果,对近一年来各期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1年四季度GDP环比数据、2021年12月份其他指标环比数据如下:
2020年及2021年各季度GDP环比增速分别为-10.5%、11.6%、3.4%、2.6%、0.3%、1.3%、0.7%和1.6%。
(3)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5)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7)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9)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10)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1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等份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间偏上收入组、中间收入组、中间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12)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1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表
附图